刘运丽律师亲办案例
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确遭父母否认
来源:刘运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6
浏览量:957

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确遭父母否认

委托人:王女

案由:离婚财产分割

关键词:婚后买房 、父母出资、家庭财产混同、证据、离婚调解。

委托人王女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婚姻问题,据王女叙述与李某结婚5年无子,女方年收入5万元,男方年薪10万均由其男方父母帮助理财,公婆因二人无子问题干涉感情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各有车一辆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男方父母处,结婚后第三年男方李某看上某处房产价值108万元,由于二人在男方父母处只有40万元的积蓄,二人商量向各自父母借款,王女向自己母亲借款20万元现金,公公婆婆答应借给48万元,此后男方将夫妻二人所筹借款转交给公婆用于购买位于某区房产一套,公婆凑足共计108房款后转入房产公司账号并以自己儿子王某的名义购买了房产,该房产增值198万时,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因该房产归属发生争议,男方否认女方父母给付20万元的事实,称全部购房款由男方父母出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意在将女方扫地出门。委托人王女士非常气愤,认为嫁给白眼狼有眼无珠,要求分割房屋。

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女方情势不利,一、从女方父母出资角度看,女方没有证据证明其父母出资20万元,男方及其父母又不予认可。二、男方不独立,由父母掌握其财产,夫妻财产与父母财产混淆不清,无法界定。 建议走调解程序达到分割房款及增值的目的,但需要时间。

办案过程及结果:我详细了解男女双方的恋爱经过、双方性格、女方婚后与父母相处感情等情况,告知委托人在调解期间冷静切勿冲动配合律师工作,经历了三个半月的协商,从男方及父母不愿与律师沟通到男方父母能够主动到律师事务所协商,双方产生信任关系,最后男方及父母同意返还女方父母20万元房款及夫妻共同购房款及增值共计65万元,汽车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双方由律师陪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风险提示:1、结婚后脱离父母无论从生活上还是财产上均应独立。2、婚后无论双方出资还是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均应保留相关证据。3、离婚时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均应冷静、理智切不可冲动激化矛盾。4、处理离婚问题诉讼并不是唯一途径,调解更能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心得: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因不服判决而上诉致使案件久拖不决,也有因离婚诉讼中你争我辩矛盾激化发生冲突如同仇人,对将来子女抚养教育产生负面影响。作为专业办理婚姻家事的律师,我一直致力于探索通过以情以理打动当事人,耐心、真诚的沟通、运用谈判的技巧快速和谐化解婚姻及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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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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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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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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